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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展细则

01、参展商确定参展面积及选择对应面积的位置;

02、双方签定参展合同,参展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展位定金50%或全款,合同生效,展位保留;

03、参展商展位费统一汇至主办方账户,展商在汇出费用后,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委会;

04、参展商需在2025年08月01日前付清余款,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调整或取消其所定展位;

05、组织单位在收到展位全部费用后,主办单位将向参展企业发送《参展商手册》或登陆网站下载信息,

参展企业按照《参展商手册》的说明内容,提交各种表格;

06、展位分配原则是:“先申请,先付款,先安排”;

07、参展单位须使用主办单位指定的展位搭建商,落实特装展台搭建的各项准备工作

08、参展商制定的展台特殊装修和现场活动方案以及其他特殊要求,提前提交主办单位或主场搭建进行审核;

09、开展前2天,参展商办理报到手续,领取有关证件,进馆搭建布置展台;

10、展会现场报道布展(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,组委会保留与参展单位协商最终调整展台位置的权利);

11、参展商按照主办单位事先指定时间内撤离展馆;

12、展会结束后,主办单位将向参展商提供博览会的《展后报告》及其他相关资料。


展商须知: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,参展商须保证展品及产品包装,以及宣传品或摊位中的展示部分,

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和侵犯任何一方的权利及知识产权,其中包括商标、版权、外观设计、名称及专利。

如现场发生侵权投拆,经有关部门确认属实,展览会办公室有权令其撤换展品、停止侵仅行为,情节严重者将

撤消其参展资格,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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